| 东安县聘请人事争议仲裁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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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记者:胡荣华 张雄 秦春华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5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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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县20名专职、兼职仲裁员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的手中接过聘任证书,开始了为期3年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。这是我县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,推动人事争议仲裁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又一重要举措。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,各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也不断增多,为了维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合法权益,允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较多仲裁人员的挑选机会,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人事部门挑选了10多名熟悉人事争议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务专干进行专职培训,通过考核后聘请了10名业务精通人员为专职仲裁员;与此同时,从教育、卫生、交通等单位的人事、政工干部中聘任了10名原则性强、业务素质突出又热心这项工作的同志担任兼职仲裁员,遇有案件,经申请、被申请方挑选,仲裁委同意,与专职仲裁员一并参与办案,我县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人事部门的肯定。
(记者:胡荣华 通讯员:张雄 秦春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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